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3-11-10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证的,由拟引进人员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其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 中说明无证原因);

⑤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或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的商调函(表)或者《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

⑦节育证明.49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的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的 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

⑧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拟引进人员夫妻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参照上述生育一孩情况提供材料. (4)对属二孩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的拟聘用人员,应到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口计生局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交原件;

(5)已生育子女且子女须随迁的须提供子女户籍本复印件. 注:深圳户籍人员无论婚育情况如何,只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即可.

(二)聘用社会人员为职员的材料清单. 1.本市公务员、职员被另一事业单位聘为职员. (1)《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

(2)直聘的提供《直聘职员编制(员额)审核表》(原件);

选聘或公开招考的提供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证等)和证明材料(原件);

(3)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直聘为职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在编证明;

属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直聘为另一事业单位职员的提供编制册复印件和编制经费性质证明. (4)如需其他材料的按要求提供. 2.本市企业、待业人员被聘用为职员. 说明:指户籍及档案关系均在深圳市的企业、待业人员. (1)《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关要求下同);

说明: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的复印件(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其中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须提交最高学历的文凭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最高学历为军事院校和党校文凭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确认函原件.政府人事部门认为有必要核实真实性的其他类别文凭,也可要求提供文凭验证证明. (3)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其中属公开招考且职位要求为深圳户籍的,必须提供户籍本复印件);

(4)选聘或公开招考的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5)直聘的提供《直聘职员编制(员额)审核表》(原件),同时提供符合直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6)《深圳市招聘职员体检表》(原件);

(7)现实表现及鉴定(原件);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有效期3个月). 3.市外户籍社会人员被聘为职员. 在上述第2款材料清单的基础上,补充如下材料: (1)《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单位申办)》(原件);

接收单位须在表格中 接收单位意见 和 呈报单位意见 处填写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人事负责人、人事经办人和拟引进人员签名. (2)《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二)、《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均为原件);

说明:《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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