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3-11-12
2019年度西安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 依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和《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18〕15 号)相关规定,现在将西安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要求明确如下:

一、由依托单位批准具有一定基础条件、且研究方向领域不得重复申报,包括已经立项在建的重点实验领域.

二、依托单位为高等学校,以原始创新为主的重点实验室,须有重点、优势、特色学科的支撑.

三、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应从事本领域技术研究五年以上,研究开发的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上年度技术及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

四、重点实验室应有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技术人员队伍,固定人员应在15名以上;

具备良好的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空间布局相对集中,重点实验室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上.

五、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建设目标明确,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合理可行.

六、申报时提供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报告;

资金投入及财政(项目)资金支持情况说明;

依托单位建设批复文件.

七、在附件中下载《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按要求填写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交指南通知中指定地点,电子版(含附件材料)发至

邮箱:[email protected] 凡不提供电子版材料的不予参加专业评审. 申报咨询

电话:8678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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