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03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167号 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万吨/年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及配套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及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审会研究(2016年第15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河口区渤三路以北、河四路以西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用地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烷基化装置、MTBE装置和硫酸镁车间,以混合碳

四、甲醇、浓硫酸、镁粉等为原料,生产MTBE 2万吨/年、异辛烷16万吨/年、正丁烷2.8万吨/年、液化气1.13万吨/年、七水硫酸镁4万吨/年.项目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2016年2月16日,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6〕52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建设完成.2016年5月31日、6月1日,东营兴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2016年7月28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MTBE装置甲醇分离塔回流罐、烷基化装置脱轻塔回流罐不凝气均进燃料气管网,作为锅炉燃料;

烷基化装置排酸罐顶含酸气先进入含酸气碱洗塔与来自塔顶的碱液逆向接触,中和后气体自塔顶进入厂区燃料气系统作为锅炉燃料;

燃气锅炉及导热油炉以天然气和装置不凝气作为燃料,共同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硫酸镁装置反应池废气经二级冷凝及碱吸收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

热风炉干燥废气经两级旋风除尘后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

与东营市芯能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供气协议;

与山东艾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LDAR检测服务合同;

装卸区配套建设了油气回收设施;

MTBE生产废水、烷基化装置废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二级气浮+MBR一体化生化+二级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m3/h,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硫酸镁装置和烷基化冷却循环用水;

软化水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排雨水管网;

生产区、装置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储罐区、事故水池进行了硬化,由施工单位山东岱圣安装有限公司出具了防渗证明;

废催化剂主要成分为离子交换树脂、硫酸镁装置滤渣属于危险废物,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处置协议,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河口环保分局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设置了围堰、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雨排截止阀,建设了30m高地面火炬,依托现有9000立方米的事故池;

报告书确定的以装置区、储罐区的150米,装卸区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标志牌;

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特征污染物检测委托东营兴达环境检测技术公司.

三、东营兴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及配套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燃气锅炉、导热油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号)中标准要求,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要求.热风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硫酸镁碱洗装置排气筒中二氧化硫、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二)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要求;

硫酸雾、二氧化硫、甲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颗粒物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标准要求.

(三)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根据检测结果核算,验收工况条件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1.922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5.84t/a,其中燃烧清洁能源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1.92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5.84t/a.根据《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管理的通知》(东环发〔2011〕59 号)文件要求,燃烧天然气的锅炉、加热炉,其燃料含硫率一般控制在 50ppm以内,市级及以下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燃用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可不纳入排污总量确认范围.

四、项目工程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落实VOCS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之外,不得再扩大规模.

六、由河口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2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口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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