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11-27 |
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3.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另附),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客观分除外),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1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2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3评标价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及《关于的政策解释》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
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
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给予3%的扣除).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
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3.2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7家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的投标人总数大于或等于3家且小于或等于5家时,则全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可直接被评标委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价格指标、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的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5.1 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不超过5名中标人.
27 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