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12-10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龙门工业区,根据平原县国土资源局和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本项目用地为现状建设用地,符合平原县和龙门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项目选址用地是可行的.国土资源局和龙门街道办事处文件见附件.

3、三线一单符合性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可知,平原县共有5处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详情见下表: 表1 平原县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平原马减竖河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南起新庄村西侧的平原县夏津县县界,北至甜北村东侧的 原县德城区县区界,纵贯恩城镇、王杲铺镇. 德州市相家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南侯庄村南部,向东南方向延伸,其中在张官店村向西南延伸,东侧的村庄分别为车 村、李庄村、邱庄村、张官店、西刘新环村,西侧的村庄为大崔庄村、姚庄村、北高庄村、范庄村、大张庄村. 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丁东水库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董屠村,西至郭家沟,南至曲六店村,北至德州南环. 德州市万庄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于庄村,西至牌子村西口,南至南庙梁庄村北口,北至王水坡村. 德州市平原鲁北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北至谢家汶,西南至秦庄村西. 本项目选址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详见附图4.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环境质量底线是对已无环境容量的,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本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本项目所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资源利用上线是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龙门工业区,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平原县和龙门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要求.此外本项目的运行和投产有利于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符合平原县总体规划要求.电、水等资源利用符合当地要求,本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德州市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2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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