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连续两次及以上获得奖学金的人员,毕业后到渤化集团就业的,可享受企业人才引进有关优惠政策. 化物所优先推荐优秀硕、博士生到渤化集团就业,渤化集团优先招聘. 本办法由化物所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