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3-12-18 |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申请人);
3.《出生医学证明》(18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及18周岁以上但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该子女与父母双方亲子关系的);
4.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5.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6.未婚证明(随迁子女已超过法定结婚年龄或非婚生育的未婚申请人);
7.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随迁年老父母如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该父母与子女双方亲子关系的);
8.属于《实施意见》施行前已迁入集体户口的引进人才申请家属迁入人才专户的,所需材料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