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8-03 |
1 总则
1 1.
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3 1.4 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3 1.5 应急预案体系及关系说明
5 1.6 工作原则
5 2 基本情况
7 2.1 单位基本概况
7 2.2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11 2.3 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源基本情况
16 2.4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23 3 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26 3.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6 3.2 环境风险识别
26 3.3事故状态下排放污染物分析
29 3.4最大可信事故
30 4组织机构与职责
33 4.1 应急组织体系
33 4.2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33 4.3 应急办公室的构成与职责
34 4.4专家咨询组
35 4.5 现场应急指挥部
35 5 预防与预警
37 5.1 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监控
37 5.2 事故防范措施
39 6 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
40 6.1 启动条件
40 6.2信息上报
40 7 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
41 7.1 启动条件
41 7.2 应急救援
41 8 应急监测
45 9 次生灾害防范
47 9.1 原油泄漏次生灾害防范措施
47 9.2 有害气体次生灾害防范措施
47 10 应急状态终止
47 11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48 12 善后处置
48 13 应急培训和演习
49 13.1培训
49 13.2演习方案
51 14保障措施
52 14.1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14.2应急物资准备保障
54 14.3经费保障
55 15 奖惩
55 15.1奖励
55 15.2惩罚
56 16 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56 17 附件
57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明确企业中相关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1);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6.1);
(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4);
(10)《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1)《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1号);
(1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第113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第77号);
(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第98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17号令)2011年. 1.2.2相关标准及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 -2007 );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07);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11)《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1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2007);
(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6)《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2.3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 《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2014年第一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
《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2014年第一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审[2014]123号;
《吉林油田公司陆上石油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
企业内部自行编制的《应急预案》;
本公司各部门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适用范围 本预案基于公司现有产量、工艺技术(以最新环评批复中的工程内容为准)等制定,适用于发生在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大情字油田辖区内的各类、各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响应和救援、适用于针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及管理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
5 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5)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6)因环境污染造成地级市以上城市集中式饮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7)
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 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 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 (8)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II级): (1)发生 3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的;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
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露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
1、2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造成发生 3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3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环境事件(IV级)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体系及关系说明 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应急预案体系是由吉林油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求,针对公司的现有规模制定乾安采油厂大情字油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当发生重大、特大级环境污染事故时须先向地区、市以及地方政府、省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地方应急预案. 1.6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事故状态下,以人为本,尽量保护环境,减少财产损失,具体贯彻如下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部门突发事故处置响应,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故,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和区域联防的作用,合理利用外部救援力量.经常性的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