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12-31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草拟全市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
(二)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等价格调控制度的管理和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的价格管理工作.
(四)协管省、无锡市以上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具体实施.
(五)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和收费;
制定并调整市管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和水平,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
发布价格公告,依法组织价格听证.
(六)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并负责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收费立项的审核工作.
(七)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基层价格监督管理服务站和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九)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十)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建议,应对处置价格异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3个科室,1个直属行政机构价格检查局,1个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定中心(挂价格监测中心牌子).因集成改革,价格检查局执法职能划归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局将撤销,内设科室拟定为办公室、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和价格监管与成本监审科4个科室.目前在编公务员25人,在职公务员29名,工勤人员1名,认证中心16人.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江阴市物价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江阴市物价局本级、 江阴市价格认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