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1-03 |
11.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 报价资料表 );
11.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具体详见 报价资料表 ). 12.询价结果确定原则 12.1 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将以询价采购文件和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且不高于采购预算价,以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对落选报价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无须做任何解释. 12.2所有报价人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采购单位向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可要求报价人重新报价(重新报价不能高于前一次报价)或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如所有报价人最终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采购人则宣布本次采购失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12.3当报价人达不到三家,本项目废标. 13.询价小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整个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将负责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14.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人后在靖西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上公示.
二、合同主要条款 15.交货及验收 15.1 交货时间(具体详见 报价资料表 );
15.2 交货地点(具体详见 报价资料表 );
15.3 交货验收(具体详见 报价资料表 ). 16.货款支付 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17.报价保证金 17.1报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报价无效). 17.2报价人缴纳报价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必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或设在广西的分公司的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且保证报价保证金于报价截止一天前到户;
并将其银行回执单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商务标相应位置.(具体详见 报价资料表 ). 17.3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 履约保证金 18.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靖西市财政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按以下账户办理:开户名:靖西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20630101040009874,开户行:农行靖西支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满三个月由成交人凭合同(2份,采购代理机构和靖西市财政局各一份)、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证明》和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见附表)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靖西市财政局无息退还. 18.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