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1-04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拟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平原县广源再生纤维加工厂年加工500吨清弹棉项目 建设单位 平原县广源再生纤维加工厂 法人代表 邵腾胜 联系人 邵腾胜 通讯地址 德州市平原县第六油棉加工厂内 联系电话
18561193799 传真 ----- 邮政编码
253100 建设地点 德州市平原县第六油棉加工厂内 立项审批部门 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1426-41-03-006012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破碎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2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4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5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平原县广源再生纤维加工厂成立于2019年02月,法人代表为邵腾胜,公司投资20万元在德州市平原县第六油棉加工厂内拟建平原县广源再生纤维加工厂年加工500吨清弹棉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安装,项目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146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生产设备包括清花机、打包机、提净机、清弹机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清弹棉500吨,已在平原县发改委备案备案文号:2019-371426-41-03-006012.项目预计2019年5月建成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的相关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实施及2018年4月28日修正)拟建项目属于 三
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项目属于 其他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平原县广源再生纤维加工厂特委托我公司承担 平原县广源再生纤维加工厂年加工500吨清弹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到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生产设施、生产能力、周围敏感目标等进行了初步调查,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及有关规定要求编制了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委托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