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4-01-09 |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本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不得转让.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并由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加盖备案章.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