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4-01-10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采购人于2018年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开始前在邹城市钢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4日09时00分. 地点:邹城市钢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联系方式: 1.采购人:邹城市钢山街道李官庄村村民委员会、邹城市钢山街道汪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邹城市钢山街道红新庄村村民委员会、邹城市钢山街道杨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邹城市钢山街道 联系人:邱主任 联系方式:13608919738 2.采购代理机构: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联系人: 潘爱成、胡衍峰 联系方式: 0537-51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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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谈判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钢山街道李官庄村村民委员会、邹城市钢山街道汪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邹城市钢山街道红新庄村村民委员会、邹城市钢山街道杨下村村民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第二部分 谈判响应方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定义: 1. 采购人 系指:邹城市钢山街道李官庄村村民委员会、邹城市钢山街道汪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邹城市钢山街道红新庄村村民委员会、邹城市钢山街道杨下村村民委员会;

2. 代理机构 系指: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响应供应商 系指参与谈判并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

4. 成交供应商 系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本次竞争性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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