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4-01-1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提出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拟租赁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广东省(东源)水库移民双转移示范基地内R栋厂房(坐标:23.82051587°,东经114.79252696°),建设年产200万只充电器、50万只蓝牙音响、电子钟及500万条数据线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60平方米,主要年产200万只充电器、50万只蓝牙音响、电子钟及500万条数据线.员工人数为20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依托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广东省(东源)水库移民双转移示范基地宿舍食宿. 根据该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及结论,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总VOCs排放浓度标准;
非甲烷总烃、焊锡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
危险固废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项目产生的其他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环保措施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切实加强"三废"排放管理工作. 为减少有机废气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安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设施. 定期检查废气治理设施,并做好运行记录. 员工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后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化粪池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保证预处理效果,其出水要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要定期清理维护. 危废存放区做好防雨防渗防漏工作. 建议项目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确保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的废水排放总量控制为:0.972万吨/年,其主要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总量控制分别为0.292吨/年和0.015吨/年,以上总量指标统一在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总量中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