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4-01-18 |
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发包人)与 (以下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增城区救助管理站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增城区救助管理站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增江街东桥东路67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增发改投[2018]240号. (4)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2、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1工程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10414.6m2,总建筑面积1056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颐养楼改造为受助人员安置中心,建筑面积5300m2;
拆除原6栋老人居住楼2750m2,新建救助管理站4365m2(含综合管理楼577m2,救助管理中心3788m2)、救灾物资储备库775m2,接待室,地下设备室,室外工程等;
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空调通风、消防、智能化、垂直交通、燃气等公用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2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修、供排水、电气、空调、消防、智能化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备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承包方式: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以及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综合单价包干、除模板工程量按实结算其余项目措施费包干. 2.4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专用条款第50.4(2)款的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合同工期 3.1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2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 年月 日前完工,工期300个日历天.施工工序与阶段工期安排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工期计划执行.关键节点工期: (1)受助人员安置中心改造工程须在收到开工指令当天起150日历天内完工;
(2)本工程(除受助人员安置中心改造工程外)须在收到开工指令当天起300日历天内完工. 3.3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并按专用条款第50.4(1)款的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由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第38条相关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