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1-25 |
(四)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设施配备,支持和鼓励养老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安全防护网.完善安全应急应对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立在牢固的安全管理基础上.
(五)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构建市、区两级机构分级培训体系,持续发放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制度.支持养老机构引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支持养老机构不断提高持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
(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走访活动.组织协调省、市主要大众新闻媒体、行业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针对性宣传,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培育 质量第一 的强烈意识.对于服务质量好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服务质量较差,存在欺老、虐老等现象,群众反应强烈的养老机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暂停市、区各项补贴.
(七)开展 敬老文明号 创建活动.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作为 敬老文明号 的重要创建内容,对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养老机构,以及组织工作得力、推进有序的部门,优先纳入 敬老文明号 推荐范围,广泛培育并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争取先进、力创一流的气氛.
三、实施步骤 本次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4月份开始,2017年分为动员部署、核查阶段、督查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2018年3月至6月为提高拓展阶段,共五个阶段.本方案中所提到的养老机构是指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的养老机构. 动员部署(2017年3月至4月中旬)
1、细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 根据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因地制宜制定《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合理确定分值、强制性项目、达标与不达标的评分标准.(4月10日前已完成) 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老龄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 工作委员会 ),并委托有资质的代表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成员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召开全市业务科长培训班.(4月15日前已完成)
3、召开启动大会. 组织召开启动会.进一步转达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 细则重要内容,明确我市专项行动 五查五改、对标达标 的工作要求和检查意义.(4月20日前已完成)
4、开展专题培训. 针对此次检查细则分区分片组织专题培训班,由市福利协会评估委员会、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分层次对全市参与评估民政局监督人员、被评估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解读,确保专项行动有效落实.(4月25日前已完成)
(二)核查阶段(4月下旬至5月底)
5、进行全面核查. 工作委员会和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代表组成评估检查组,从4月下旬开始至5月15日对本市各区进行检查.
(三)督查整改(6月至10月底)
6、督促全面整改.各区要根据核查结果,明确监督整改的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于服务质量优秀,群众反映良好的养老机构,要通过各类渠道予以宣传表彰,并在重点项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面优先支持.对于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要认真加以整改: (1)对于证照不全的养老机构,要对照《养老机构许可办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符合《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苏民福[2017]3号)中建设要求且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各区民政局要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国土、规划等部门,在养老机构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协调申领证件,必要时可由区级政府牵头督办,研究解决方案,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迅速整改整治,确保养老机构老年人生命安全.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在妥善安置入住对象的前提下,坚决予以关停. (2)对于服务质量较差的养老机构,要指导养老机构对照《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逐条逐项,对标找差,细致整改.在服务人员方面,确保全院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