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4-01-25 |
露天停车场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修建的露天交通工具停放场所;
机械式多层泊车车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建造的多层机械式泊车车位,具备防晒、防雨功能. 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场(所)按照设施条件和服务条件划分为三类(具体类别标准见附件1).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按月、次计价,并按照车场类别分为三个等级(具体价格见附件
2、附件3).各级物价部门依据停车场(所)类别和价格等级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的具体价格,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实行价格浮动,浮动幅度上下不得超过20%. 第九条 下列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车)停放,不得收取费用:
(一)军队、武警部队车辆;
(二)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
(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所),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使用人的需要.对产权属业主共有的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和利用人防工程设施建设的车位、车库及建造的机械车位可以租赁,但不得实行车位买断;
对具有完全产权的地下停车场(所),可以实行车位买断、赠予或租赁.车位买断价格由双方协商并报备,车位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车位买断或租赁由业主自愿选择. 对业主因住房结构不可分割且取得产权或使用权的独立封闭车库及业主买断车位因故长期不用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分别参照陕价服发〔2012〕106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执行;
第十一条 车辆实行刷卡出入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办理出入卡时,可按10元/卡的标准一次性收取工本费,对临时出入的车辆只能按次收取停车费,不得计时收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须办理《收费证》并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做到亮证收费并出具经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小区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标价牌,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制定服务价格依据及制定服务价格文号、执行时间等内容.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的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防止车辆损坏、丢失.对停车场(所)非机动车辆丢失、损坏,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对缴费停放的机动车造成损坏或丢失,要积极配合业主(使用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第十四条 物价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对各级物价部门违反价格制定程序和逾期不受理、不作为的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场所类别标准 一类停车场 室内停车场 具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车道供车辆安全出入,配备红外线监控设备,电脑计费系统,自动升降栏杆,消防喷淋设施及通风设备,停车位有专业标识.监控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配备专业管理、保洁人员. 露天停车场 配备红外线监控设备,电脑计费系统,自动升降栏杆,停车位有专业标识.有专人负责引导停车,配备专业保安、保洁人员,24小时有专人值班、巡逻. 二类停车场 室内停车场 出入口符合国家标准的双车道,配备升降栏杆,停车位有专业标识,配备监控、消防、通风设备.24小时有专人值班,配备管理、保洁人员. 露天停车场 配备监控设备或电脑计费系统,停车位有专业标识.24小时有人值班,有专人负责车场卫生. 三类停车场 室内停车场 配备监控、消防、通风设备,有明显的停车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