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4-01-29 |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掌握本市劳动者的数量和就业的总体情况,健全和完善相关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特开展北京市劳动者就业状况调查.
二、调查对象、调查时间及调查样本量
1、以在本市居住的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为调查对象,在3月和9月分别开展样本量为5000个的调查,调查时点为3月10日和9月10日零时;
在6月开展样本量为10000个的调查,调查时点为6月10日零时.每次调查调查时长持续一个月时间.
2、以来京务工人员为调查对象,在10月开展一次样本量为10000个的调查,受国庆节影响调查时点调整为10月15日零时.调查时长为一个月.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工薪报酬、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四、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 调查工作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调查机构派遣调查员通过入户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工作.被调查社区所在的街道(乡镇)指派专人(陪调员)陪同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若遇到被访住户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调查员在附近寻找住户或人员,作为替代调查样本.
1、5000个样本量的调查:采用电话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户调查按照 城区、近郊区、远郊区 分层方式(详见下表),每层选择1-2个区,每区按比例抽取约15个社区、村,入户调查总户数约为420户,调查样本量1250个. 表 北京市劳动者调查就业状况调查入户调查分层方式 城区 近郊区 远郊区 东城区 西城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海淀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门头沟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密云区 延庆区
2、以来本市居住的劳动者为调查对象的10000个样本量的调查:采用入户调查方式,以全市各社区、村户数为样本框,抽取约100个社区、村.在每个社区、村中,按照等距抽样方法抽取调查户,对户内居住的所有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户数不少于40户,调查对象不少于100人.
3、以来京务工人员为调查对象的10000个样本量的调查: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京人社农工发〔2012〕32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开展.基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选派管理员担任陪调员,协助调查公司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五、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协调和督查调查工作的开展;
撰写调查报告.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完成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街道(乡镇)负责落实陪调人员.为了提高入户率,降低拒访率,充分发挥社区(村)工作者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陪调员应以社区(村)的工作人员为主,同时,社区(村)结合工作实际,也可选派对社区(村)住户情况熟悉的居民作为陪调人员. 《统计法》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五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 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 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北京市劳动者就业状况抽样调查问卷 问卷编号: 类型 区县编码 街/乡编码 社区/村编码 住户编码 陪访员姓名: 陪访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