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4-02-06 |
一、服务创新发展篇
二、服务协调发展篇
三、服务绿色发展篇
四、服务开放发展篇
五、服务共享发展篇
一、服务创新发展篇 【增值税】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2.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3.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 4.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 5.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 6.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1号) 7.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 【企业所得税】 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