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2-06 |
4.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6.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7.水上运输企业;
8.驾校;
9.食品药品生产企业;
10.饲料加工企业;
11.发电企业;
1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旅行社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场所类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超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商场、专业市场、客运车站、地铁站、综合交通枢纽、邮政、物流园(经过许可的)、民用机场、公共娱乐场所、福利院、养老院、殡葬机构、医院、教育机构等);
2.渡口/码头;
3.港口;
4.体育场馆;
5.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会堂等);
6.宾馆/饭店;
7.宗教场所(包括寺庙、教堂等);
8.旅游场所;
9.山林;
10.其他.
三、部位类 1.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
2.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受纳场(包括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站等);
3.危房(包括老旧房屋、烂尾楼、危楼等);
4.人防工程;
5.地质灾害点(包括滑坡、泥石流、塌陷、沉降、地裂缝等);
6.内涝灾害;
7.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灾害部位;
8.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及储存设施、大中型水库大坝及枢纽工程、中小学校校舍等的地震灾害部位;
9.其他.
四、活动类 大型群众性活动(指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演唱会、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
五、建设项目类 1.房屋建筑工程;
2.城市交通建设工程(含公路水运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水利工程;
4.电力工程;
5.地下空间;
6.市政工程;
7.其他.
六、设施设备类 1.轨道交通;
2.隧道桥梁(含高架桥);
3.管线管廊(包括石油、天然气、供水管线管廊等);
4.特种设备设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
5.通信电力设施(包括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
6.渔业船舶;
7.玻璃幕墙;
8.户外广告牌;
9.城市旧挡土墙;
10.其他.
七、其他类 上述分类中未能涉及但确实存在风险的其他风险点危险源. 附件2 事故发生可能性等级参考表 级别 说明 描述 A 基本不可能发生 评估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极少发生 B 较不可能发生 评估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C 可能发生 评估范围内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偶有发生;
评估范围未发生过,但类似区域/行业发生频率较高 D 很可能发生 评估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 E 极有可能发生 评估范围内发生频率极高 附件3 事故发生的后果等级参考表 级别 说明 描述
1 影响很小 无伤亡、财产损失轻微,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
2 影响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现场处理(第一时间救助)可以立刻缓解事故,中度财产损失,有较小的社会舆论,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4 影响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财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的政治影响
5 影响特别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巨大财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 注1:本表所称的 以上 包括本数,所称的 以下 不包括本数. 注2:风险后果中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的确定是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描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