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4-02-06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该项目为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投标人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

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2)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3)本项目属于我州开展投标保证金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可采用信用担保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开具信用担保. 信用担保公司名称:贵州富鑫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资怡、王经理;

联系

电话:

15685986668、18685974740 公司地址:兴义市瑞金路富康国际写字楼31楼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元).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2881010001201100053646 汇入行行号:314707092889(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联系

电话:0859-

3121501、0859-3120952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

2、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3、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

*'

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建议投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

4、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该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注:1.采用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的,建议投标人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

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并经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盖章确认的数据为准,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账户、未从基本户转出或到账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作废标处理.2.采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数据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数据为准(系统无法查询或出现争议时,以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相关原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时实行 原路返回 方式.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由中标人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系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采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形式参与投标的,可在上述相应时限内联系银行或担保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5.2 近一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7年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资格审查不作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2017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此项仅限于电子版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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