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4-02-07 |
第一章第1条 词语定义 中约定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施工、交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发包人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结算、票据结算. 10.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10.2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发包人: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海洋与渔业局 承包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或)委托代理: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珠海市香洲区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目录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7.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2.暂停施工 13.工期延误 14.工程交工及工程竣工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6.检查和返工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重新检验 19.工程试车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1.安全防护 22.事故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的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30.其他变更 31.确定变更价款
九、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结算 32.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33.工程结算 34.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6.索赔 37.争议 十
一、其他 38.工程转让与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险 41.担保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合同解除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6.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负责人: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7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监理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1.9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0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1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12 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13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4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5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6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承、发包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17保修期:指自本工程交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18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发包人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19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20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2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3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6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7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28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