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4-02-13 |
2.1.2本章2.1.1(9)中其它材料指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编制的能证明投标人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2投标报价 2.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按照投标报价要求编制完整、真实的工程造价文件. 2.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具体见投标函附件一. 2.2.3 本次招标为项目内容的设计、施工及保修,投标人根据工程特点,依据市场和本单位具体情况自主报价,设计费不另外计取,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最终报价将视为已包含此部分费用.计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方法的通知》(甘建价[2018]575号) 《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2013)》《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及《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2013)》;
取费按三类取费,按2019年最新指导价.最终结算按中标价加变更签证编制,变更签证以《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及《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2013)》;
《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及《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2013)》及变更发生时指导价为准,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三类取费计取编制.最终结算以兰州大学审计处审计结果为准. 2.2.4投标预算中应详细列出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及单价. 乙方供应的各种材料、设备由甲方确认后供货,均需出具出厂合格证书或产品试验检测报告,经监理或甲方工程师检查,质量必须达到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 2.2.5该工程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现场因素及各种施工措施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中标人如发现投标预算漏项、漏算和计算错误等均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概不予调整.在合同期内(含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若国家、省、市的任何部门发布有关新文件、新规定,结算造价一律不做调整. 2.2.6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银行转帐.该工程不付预付款,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但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付款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其余部分待兰州大学审计处完成结算审计后,施工单位缴纳3%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14日内付清.付款的同时,承包人提供地方完税发票. 2.3 设计采用的材料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质量优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为中高档品牌.中标后应提供设计图及施工图,并经甲方、监理确认方可施工. 2.4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要有经济、适用、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2.6.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7投标保证金: 2.7.1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 2.7.2汇款和转账均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和帐号,不接受个人帐户,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报名的,在办理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标段号及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 LZU-2019-3018-JJ-GK投标保证金 字样. 2.7.3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