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02-15 |
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⑷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
7、签约 ⑴根据公告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并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招聘学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本场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已签约对象解除就业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从本场次报考人员中递补.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⑵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面试成绩高于70分的,方可确定为签约对象. ⑶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前往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的分场次专项招聘活动,市教育局在招聘岗位总计划数限额内,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专项招聘办法组织实施,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招聘学科及人数等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 中国・南安・教育局 (
网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或 南安教育信息 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以及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 中国・南安・教育局 (
网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或 南安教育信息 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签约学校到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委编办、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
(四)2019年8月1日以后,因签约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含第
二、
三、四场场次的具体招聘事项)将通过 中国・南安・教育局 (
网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或 南安教育信息 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9年7月31日前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