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4-02-18 |
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南沙街支行
285668091499 (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谈判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保证金. 履约保证: 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履约保证形式: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发售谈判文件: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在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谈判时间:2016年6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谈判地址: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对全部工程项目结算(决算)审定后,且甲方完成支付款程序后,支付结算(决算)审定值的90%,余款即结算(决算)审定值的10%转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甲方完成支付款程序后,支付结算(决算)审定值的5%(无息);
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且甲方完成支付款程序后,支付结算(决算)审定值的5%(无息).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在谈判报价中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须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成交金额的1%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一)本谈判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南关岭校区塑钢窗更换工程;
(二) 采购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三) 供应商 指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 采购代理人 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谈判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谈判活动中特指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南关岭校区塑钢窗更换工程
(二)项目编号:ZKCG2016-0602
(三)项目实施地点: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四)项目谈判内容:塑钢窗更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期限:20个日历日.
(六)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保修期:本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