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4-02-21 |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31382105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咨询
电话:0931-8276931 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或包号的 登记号 (8位数字).保证金交纳后将电汇凭证复印件传真至0931-8441563或将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3)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退还.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费由甲方承担,但在支付形式上,由中标人(计入投标成本)支付. b、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退还.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甲方或者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
3)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与甲方和招标人签署合同的. 注册信息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 登记号 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31-2105722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或包号的 登记号 (8位数字) 注: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每个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2份(U盘、光盘各一份标明公司名称同时递交).(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2)为方便唱标,请单独密封开标信封.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 3)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中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为WORD版本;
光盘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规格为DVD-R(一次性写入式光盘),光盘中投标文件必须为加盖了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并且在PDF阅读软件下可正常查看,光盘上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U盘、光盘式(光盘上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与其他形式的标书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提交. 4)投标文件必须为无线胶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10开标厅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