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4-02-21 |
(四)负责向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反馈合格供应商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和售后服务情况.
(五)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单位的供应商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合格供应商的审批.
(六)负责管理本单位合格供应商成员档案.建立供应商信息名录报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资格准入 第八条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包括公司制企业法人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二)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供货业绩优良.
(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四)具有检察机关提供的近三年企业及法人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制造商具有相应的质量认证体系和资质或生产许可,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
(六)代理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本企业或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认证体系和相应的产品销售经营范围,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
应有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书.
(七)服务商有相应服务能力和规定的资质;
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 第九条 物资生产商或代理商满足"产品可靠、服务优良、总部对接、合作共赢",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满足"产品质量可靠、服务能力优良、行业信誉度高、国际(内)一流",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申请公司级合格供应商. 第十条 供应商通过集采平台提交资质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简介、基本情况、产品资料、资质证书、经营业绩等. 第十一条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资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准入资格;
已获得准入资格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二条 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和各单位通过集采平台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审核的,成为公司级合格供应商;
通过各单位审核的,成为该单位合格供应商. 第十三条 确有必要的,应对重要关键设备、大宗物资及新产品(材料)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实地考察和市场调研,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第四章 合格供应商 第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分为公司级和各单位级,名录通过集采平台实时发布.两级合格供应商组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所有信息数据是公司内部共享资源. 第十五条 公司级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公司和各单位设备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格;
各单位级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本单位设备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格. 第十六条 准入单位对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材料实施动态管理.资质材料发生重大变更的,应由原准入单位重新审核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七条 准入单位应督促合格供应商通过集采平台及时维护并更新本企业的产品资料、资质证书、经营业绩、联系方式等信息数据.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 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评价和年度评价.根据需要或出现第二十四条异常情况时,进行动态评价. 第十九条 按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年度评价贯穿整个合同履约阶段,年度评价由履约情况评价(权重50%)和资质材料评价(权重50%)两部分组成.无中标或销售货物未到现场的暂不对其作年度评价. 第二十条 各单位进行履约情况评价,准入单位进行履约情况评价汇总和资质材料评价并提出年度评价意见,资质材料评价要素为商业信誉、体系认证证书、资质或生产许可、投标及业绩情况,《年度评价流程及规定》(见附件1). 第二十一条 根据年度评价的结果将合格供应商分为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