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3-02 |
特申请参加2015年教师选调.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编制 所在 单位 意见 同志,属我校在编在岗(或被借用)教师,经审核符合教师选 调条件且填写个人信息属实,具备报名资格,同意其参加2015年教师选调. 请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注:1. 除签名外,其余均为打印填写;
2. 报考岗位: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幼儿教师 附件2 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考试 准考证(此处留空,填此表时删除此处文字,不能更改此处位置大小) 此处 插入 电子 照片 (单位盖章) 姓名: 报考岗位: 身份证号: 考试地点: 崇仁一中 编制所在单位: 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持其他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或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办理准考手续.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应考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三、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圆珠笔、蓝黑水笔、橡皮擦等文具外,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器、存储器、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切断电源后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四、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听到统一铃声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应考人员答题时一律使用钢笔、圆珠笔或蓝黑水笔,字迹要清楚、工整,答案未在规定部位书写无效.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等需询问时,应先举手示意;
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抄袭他人答案或互换试卷(答案).
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场内禁止吸烟;
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宣布离场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除监考和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一、应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试卷按零分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使用规定的纸、笔答题;
3、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单位,在试卷上作其他标识;
4、在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