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4-03-02
附件1 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申请表 姓名 性别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周年) 此处 插入 电子 照片 (单位盖章) 身份 证号 年龄 (周岁) 报考 岗位 教师资格 种类身体 状况 工作 年度 考核 2013年2014年2015年 师德年 度考核 2013年2014年2015年 编制 所在 单位 聘任 职称 最高 学历 手机号 服务农村最边 远层次学校年限 累计 加分 申请人 承诺 经仔细阅看《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实施方案》,本人具备报名资格且以上所填个人信息核对属实,符合选调条件.

特申请参加2015年教师选调.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编制 所在 单位 意见 同志,属我校在编在岗(或被借用)教师,经审核符合教师选 调条件且填写个人信息属实,具备报名资格,同意其参加2015年教师选调. 请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注:1. 除签名外,其余均为打印填写;

2. 报考岗位: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幼儿教师 附件2 崇仁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教师考试 准考证(此处留空,填此表时删除此处文字,不能更改此处位置大小) 此处 插入 电子 照片 (单位盖章) 姓名: 报考岗位: 身份证号: 考试地点: 崇仁一中 编制所在单位: 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持其他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或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办理准考手续.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应考人员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三、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圆珠笔、蓝黑水笔、橡皮擦等文具外,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器、存储器、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切断电源后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四、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听到统一铃声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应考人员答题时一律使用钢笔、圆珠笔或蓝黑水笔,字迹要清楚、工整,答案未在规定部位书写无效.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等需询问时,应先举手示意;

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抄袭他人答案或互换试卷(答案).

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场内禁止吸烟;

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宣布离场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除监考和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一、应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试卷按零分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使用规定的纸、笔答题;

3、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单位,在试卷上作其他标识;

4、在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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