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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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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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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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技术部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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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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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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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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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文理学院学府雅苑 公有住房装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文理学院拟对学府雅苑8栋1单元21楼3号的学校公有住房进行装修,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文理学院学府雅苑公有住房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SCWL-2017-025
3、建设地点:四川文理学院学府雅苑8栋1单元21楼3号
4、项目预算:19.37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自筹
6、计划工期:60历天
7、有限期:90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采购招标文件在公告的附件上下载.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即可获得投标资格.投标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给予原渠道无息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含廉政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无不廉政行为,履约保证金给予原渠道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请以转账方式缴入我校对公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通川支行;
户名:四川文理学院;
账号:2317
57610 90264 26022. 潜在投标人须在2017年5月31日16:00前以公司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我校对公账户,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帐时请注明 四川文理学院学府雅苑公有住房装修项目投标保证金 )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到2017年5月3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缴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到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办公楼5013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名.
六、现场投标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6月1日10点之前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时,须用A4纸大小的档案袋密封后递交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办公楼5013室(国有资产管理处).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函,拒收超时递交的报价函. 报价原则:以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参照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相关文件,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临时设施费、劳务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本项目为包干价.
七、评标原则及时间、地点
1、开标原则:符合招标条件的经销商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