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4-03-08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战先生 联系
电话:1359605196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431-87933788 1.1.4 项目名称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及学生公寓房面防水等维修改造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施工图纸包含的相关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无其他要求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2012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2012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表.
5 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点踏勘集中地点: 1.10.1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月日点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26日10时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档疑问发至我公司信箱: [email protected]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3年7月26日16时前 1.11 分包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清单、答疑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26日16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8月8日9时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须以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现金、个人户头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开标24小时前提交,以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帐号:7760220105002961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苑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