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3-12 |
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且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在验收货物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上述全部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服务 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实质性响应 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 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7.4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 8.2 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专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 8.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9.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