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盛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债权人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债权人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债权人对开户银行、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确认 本人(单位)已经如实提供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联系地址及方式准确、有效.
如果发生变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同意管理人按上述账户汇款,按上述地址联系或送达文书. 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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