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4-03-19

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等临时工程要合理选址并设置挡风墙、覆盖篷布等封闭、降尘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昼间进行并远离敏感点布置,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 施工废料尽量回用,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应符合《安庆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宜政发〔2013〕14号)相应规定;

挖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运输车辆必须规范运输、"净车出场",防止土方洒落和造成扬尘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到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环保应急预案并报备,同时加强演练,确保可行.

三、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质为废气污染物,建议控制总量为二氧化硫:0.03吨/年,氮氧化物:0.189吨/年.

四、以上意见,请予以落实.你单位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公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符合生产条件后须向我局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其他要求.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及安庆市大观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大观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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