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4-03-24 |
五、机关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作人员向股长(主任)负责,股长(主任)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六、建立周工作汇报制度,各股室负责人在每周一上午局组织召开的例会上对上周工作进行小结和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会前应主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各股室负责人应在每周五下午组织召开本股室工作例会,分管领导须参加.
七、股室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配合,积极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考勤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上班时间因事外出,工作人员要向股室负责人报告,股室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并在 公示栏 处移动工作动态,日常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人员请假程序:
1、副局长、纪检组长请假1天以上局长审批;
2、股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局长审批;
3、各股室人员半天以内请假由股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4、请假采用书面方式,特殊情况下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假条.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领导签批的假条一律交办公室登记管理.
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做好工作衔接,不得影响工作正常运转.
四、凡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凡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视为旷工1次.
五、工作人员节假日因临时性工作加班的,一般不予补休.
六、公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股室要集体外出办事的,应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
八、迟到早退以各股室考核与办公室抽查、点名和局领导监督相结合.
九、考勤情况与年底目标奖挂钩,进行奖惩.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文处理制度
一、公文的管理 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主管机关,并负责指导各股室的公文处理工作.
二、制文的程序和方法
(一)拟稿 机关所发正式文件,均由主办股室拟稿. 1.主办股室根据领导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出发文意见,并确定拟稿人起草文件初稿. 2.拟稿人用我局统一印制的发文稿纸,填写好有关事项,送本股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名. 3.各股室及文件拟稿人应掌握有关公文标注主题词的知识和使用办法,正确编写主题词. 4.形成文件的有关文字资料和拟稿依据应附在文稿后面.文件底稿为规范格式打印稿.
(二)审签 1.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主要领导签发. 2.属于全局性、综合性、政策性及重大事项的文件由主要领导签发. 3.外单位与我局合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登记后转有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复核,送主要领导签发. 4.凡代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草拟的文稿,由办公室审核签字后送主要领导签发,然后送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5.各股室所拟文稿不直接送局领导签发,局领导不直接受理和签发未按程序处理的文件.
(四)缮印、分发、归档 1.文稿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未经审核和领导签发的不得制作文件. 2.缮印文件必须以领导签发定稿为依据,内容不得随意改动,错别字、标点等明显错误,可以作技术处理. 3.所发正式文件均由主办股室负责校对,校对人应在公文稿上签名.局领导已经签发的文件,股室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更改内容,如确有差错需改动的应送交办公室处理. 4.严格按 国标 制作文件,印制格式要求规范、版面安排美观、印刷清楚整洁. 5.文件印制后由办公室加盖印章.用印必需端正、清晰、位置符合要求. 6.文件用印后,由有关股室按要求装订和分发. 7.凡属我局正式文件,在文件发出的同时,须将2份文件连同底稿交办公室存档,并呈送有关领导.各股室印发的重要材料和领导讲话必须送2份到办公室存档备查. 8.文件主办股室应准确计算发文数量,并标注在发文稿纸上.主办股室还应将普发文件送相关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