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4-03-25
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

19、20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 地市 ,其中选择 地市 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

选择 地市 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

选择 地市 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方式调整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凡2016年或2017年在我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把报名 入口关 ,严格审核需审报考人员报考资格;

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复审 回头看 工作.省、市考试机构主动加强与行业行政主管、纪检监察、教育、人社系统社保(信息)、职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类官方数据信息资源,采取数据比对、官网校验以及用人单位电函、走访、外调等手段进行报考信息和报名资格核查,认真查验学历、工作单位真伪和全职专业工作经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严厉打击涉假骗考或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舞弊行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便于属地考试机构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凡具有造假骗考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用人单位.

四、报考人员须知 请各市务必在发布本市考务文件、通过网站发布有关通知时将下述要求明确注明,现场资格审查时在显要位置予以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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