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4-03-27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金额: 7000.00元;
(询价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
1、银行转账形式.
2、银行电汇形式.
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形式及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201180000000309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截止开标前一天汇达询价通知书指定账户. 退款方式: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 咨询
电话:0838-8211016(财务) (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及账号:同投标保证金方式.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咨询
电话: 0838-8211016(财务) 质保金:合同约定 退款方式: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 退款手续:缴纳履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项目采购合同1份,由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原件2份,加盖供应商财务公章的收据.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
电话:0838-8211017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交易中心受理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采购人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职权划分规定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电话:
(一)对招标文件涉及相关质疑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地址:什邡市亭江东路258号. 邮编:618400.
(二)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
电话:0838-8211017. 地址:什邡市亭江东路258号. 邮编:618400.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2、质疑供应商按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