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3-30 |
50578 C 20XX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urban rail transit signal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20XXC XX CXX 发布 20XX C XX C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urban rail transit signal engineering GB
50578 -20XX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XX年XX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计划)出版社 20XX 北京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和缩略语;
3基本规定;
4光电缆线路;
5固定信号机、发车指示器及按钮装置;
6转辙设备;
7列车检测与车地通信设备;
8车载设备;
9室内设备;
11防雷及接地;
11试车线设备;
12信号设备标识及硬面化;
13联锁;
14维护支持;
15列车自动防护;
16列车自动监控;
17列车自动运行;
18数据通信;
19列车自动控制;
20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在原标准框架基础上,各章节修改完善了信号系统在工程施工建设阶段的质量要求.2增补、修订了信号系统列车自动控制(ATC)、列车自动监控(ATS)、列车自动防护(ATP)与城市轨道交通其它系统的接口要求.3 新增了 数据通信 章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江场西路248号,邮政编码:200436).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贵州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电信测试中心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红阳 李本刚 石福先 钱伟勇 韦康周 王大庆 冯燕媛 阎永敏 张郁 赵麟杰 周懿 张琼燕 张良 梁东升 秦悦 宁穗智 李怀筑 杨昌梅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和缩略语
2 2.1 术语
2 2.2 缩略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一般规定
3 3.2 工程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4 3.3 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程序和组织
7 4 光电缆线路
8 4.1 一般规定
8 4.2 支架、线槽安装
8 4.3 光电缆敷设
10 4.4 光电缆防护
12 4.5 光电缆接续
13 4.6 箱盒安装
14 5 固定信号机、发车指示器及按钮装置
16 5.1 一般规定
16 5.2 高柱信号机安装
16 5.3 矮型信号机安装
18 5.4 发车指示器安装
18 5.5 按钮装置安装
19 6 转辙设备
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安装装置安装
21 6.3 外锁闭装置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