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4-02 |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条款(包括合同一般条款和合同特殊条款);
(5)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6)评标办法、程序和标准;
(7)附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1供应商在拿到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和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进行更换,否则,因此造成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此外,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条款和格式要求,不清楚的建议及时询问,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含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通知到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经收到了澄清或修改文件. 7.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或补充通知等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8.开标时间的变更与推延 8. 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投标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投标文件、投标有关的往来文件、信函,均应以中文方式进行书写.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