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4-02 |
1 1.
总则
3 1.1编制依据
3 1.2评价内容
3 1.3评价标准
4 2工程分析
9 2.1项目概况
9 2.2生产设备
10 2.3生产工艺
10 3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
14 3.1变更前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4 3.2变更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5 4变更可行性分析
22 5污染物总量控制
23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24 7结论
26 附件: 已批复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 危废处理协议 沧州市环保局献县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周边关系图 项目平面布置图 0前言 献县人民医院是献县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选址于献县东外环西侧、平安大街北侧,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7'
56.28 ,北纬38°11'
15.96 . 献县人民医院环保手续履行过程如下: ①献县人民医院综合楼整体迁建项目于2002年5月15日通过了献县环保局对环境基本无影响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表的批复,并于2004年7月12日通过了献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竣工验收(详见附件). ②献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于2010年1月29日获得献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献环表[2010]002号.目前献县人民医院运行过程中COD监督管理指标2.212t/a,氨氮监督管理指标1.327t/a,COD达标控制指标11.060t/a,氨氮达标控制指标1.548t/a. 为了更好响应环保政策,确保设备稳定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增强突发性水量、水质变化的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单位对原有建设内容中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变更,由于该设施未验收,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情况下投入使用,沧州市环保局献县分局对献县人民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并于2019年1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证书编号:献环罚[2018]5049号,项目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由150m3/d变更为480m3/d:由于献县人民医院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病人集中就诊现象,导致污水日产量(180 m3/d)变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150m3/d)较小,无法及时将废水进行处理,目前采取暂存于调节池,逐步分批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为了实现稳定有效的运营,献县人民医院拟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扩容,扩容后污水日处理能力为480m3/d. ②污水处理工艺由 化粪池+调节池+格栅井+二氧化氯发生器+接触池 变更为 化粪池+格栅(提升)+水量调节池+初沉池+厌氧+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 :为了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增强水质变化的应急处理能力,献县人民医院对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处理工艺由 化粪池+调节池+格栅井+二氧化氯发生器+接触池 变更为 化粪池+格栅(提升)+水量调节池+初沉池+厌氧+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 . ③医院床位开设由630个变为450个. ④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废气由 池体加盖,加强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变更为 池体加盖,废气经管道进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⑤项目不建设热解气化式医用垃圾焚烧炉,变更为医疗垃圾及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沧州市益康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设置一座40m2危废暂存库. 因此,项目需编制《献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献县人民医院委托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进行了现场探勘、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献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现报请献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