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30 |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米粉加工厂 建设单位 四川省岳池莲桥米粉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张玉林 联系人 张玉林 通讯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黄莲桥村 联系电话
13108268888 传真 邮政编码
638303 建设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黄莲桥村 立项审批部门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1621-14-03-268830FGQB-0294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米、面制品制造(C143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4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0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8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7%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 项目由来 四川省岳池莲桥米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米粉生产、销售的企业单位;
于1999年在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黄莲桥村投资建厂,总投资300万元,新建米粉加工厂项目. 目前已建成生产厂房及办公楼各1栋,占地面积5140m2;
企业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米粉1200t/a.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253号令的要求,本项目应在前期工作阶段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四川省岳池莲桥米粉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过程中的未能及时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广市环函【2015】112号):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建成运营的未批先建项目,建成正常投运以来,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
…….. .因此,本项目属具备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为停产整顿.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1621-14-03-268830FGQB-0294号对本项目予以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四川省岳池莲桥米粉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及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查. 由于本项目已经建成投运,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 广安市岳池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2月19日对该报告表主持召开了技术评审会,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和会议精神,我公司组织编制人员对该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四川省岳池莲桥米粉有限责任公司米粉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特此呈报,敬请审批. 本环评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广安市岳池县环境保护局、四川省岳池莲桥米粉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二、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米、面制品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同时本项目于2018年5月15日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018-511621-14-03-268830FGQB-0294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
三、项目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黄莲桥村.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非基本农田保护区,符合乡镇规划,因此,项目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四、项目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5号)可知,广安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广安市渠江西来寺饮用水源地.同时结合广安市生态红线分布图(见图6)可知,本项目与以上生态红线保护区的最近距离约24km,不在该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引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分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该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除COD、BOD
5、总磷之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 COD、BOD
5、总磷的超标原因是由于白庙镇内现状居民生活污水散排对该小河水质造成了一定影响,受周边农村面源的影响,造成小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COD、BOD
5、总磷超标. 后期随着小河沿岸地块的逐步开发,同时,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五排水水库及长滩寺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区域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将不断的提高,长滩寺流域支流水质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用电均来自场镇给水管网、场镇电网供给,使用的原辅材料在广安地区均无资源利用上线的规定,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米、面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五、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 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黄莲桥村,外环境关系比较简单,项目周边多以坡地为主.项目四周分布有散户居民,项目旁紧邻县道X152广高路. 本项目为食品生产项目,据现场调查得知,项目周边区域主要以农户为主,不存在对本项目食品生产有显著污染的项目;
厂区所在地地势干燥、交通方便,市政供水充足;
厂区周围不存在受污染河流,厂区周围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厂区及临近区域的空地、道路已铺设混凝土;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与周围环境相容.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的对外部环境的要求. 同时根据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点文物古迹等敏感区;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5号)可知,广安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广安市渠江西来寺饮用水源地.本项目与以上生态红线保护区的最近距离约24km,不在该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另外本项目所在地交通方便,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地质结构稳定,无自然灾害发生.综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