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4-04-04 |
1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县公安局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1.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64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359号);
3.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9号). 司法鉴定申请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359号)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可查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众网(http://www.gddrc.gov.cn/)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众网(http://cms.gdqy.gov.cn/fgj/index.shtml) 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鉴定机构 法医物证鉴定、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等已形成竞争 的除外
2 律师服务(仅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代理)收费 县司法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
2.《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
3.《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可查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众网(http://www.gddrc.gov.cn/)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众网(http://cms.gdqy.gov.cn/fgj/index.shtml)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的律师事务所
3 公证服务收费 县司法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
3.《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1.财政部 原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
2.原国家计委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5号);
3.原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3〕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