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4-04-10 |
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单位发出的通知后1日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公告.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投标截止日前5日内以文字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3.2招标代理机构所发送的补充通知,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发至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 2.3.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委托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 磋商总则 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3.1.3供应商应按磋商内容进行磋商. 3.1.4供应商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竞争性磋商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成交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3.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3.2.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 l)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全权授权委托书;
3)交易保证金交纳证明;
(复印件)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开标一览表 6)投标报价明细表 7)商务、技术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