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4-04-10 |
一、《报告表》编制内容全面、评价重点明确,评价依据充分,标准选用及污染因子筛选得当,结构章节设置合理,提出的环保对策和建议措施可行,主要结论意见可信,可以作为该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进行银饰品加工,总占地面积871.7O,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等.年工作300天,年加工生产银饰品25万件.项目在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批复要求、各种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同意该项目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81-35号实施.
三、项目供暖由沈阳佳和热源有限公司提供,采用园区集中供热管网供暖.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烘焙工序和熔金铸造工序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烟尘,共用一台风机,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细磨镶石工序为无组织排放粉尘,经过大气稀释扩散;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除油效率≥60%)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虎石台南污水处理厂可接纳.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抛光机、引风机、注蜡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须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处理.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为一般固废.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抛光灰、废石膏、废橡胶片,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给回收单位;
本项目生活垃圾厂区内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五、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项目食堂餐饮油烟排放,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用)(GB18483-2001)标准.铸造工序电炉加热会产生颗粒物,石蜡在电炉中加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烟道和集气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细磨及抛光工序会产生抛光灰,污染物为颗粒物,集气罩收集至回收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2、项目生产中超声波清洗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放至市政排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的标准.
3、项目运营后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标准及修改单(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相关规定.
六、总量控制要求. 你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 挥发性有机废气:0.42t/a(非甲烷总烃)、COD:0.378t/a、氨氮:0.0378t/a,应加强环境管理,削减排污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