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4-11 |
四、附则 本意见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金磐开发区)注册、纳税,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企业获得县内其它同类资助(奖励)的(包括国家、省、市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及区专项奖励和扶持),按就高原则核定标准,不重复资助(奖励). 上述补助奖励资金涉及到收入分成的项目按县乡镇(区块)二级财政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其它项目由县财政承担.具体兑现操作办法由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会同县经商局、县建设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本意见施行到期,政策措施中第3条和第8条延续施行至期满.《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安县促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磐政〔2015〕92号)废止.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