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4-04-20
关于进一步开展家政服务机构品牌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17部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发改社会〔2017〕1293号)、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商服贸函〔2018〕175号)和《河南省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实施方案》(豫发改服务业〔2017〕1178号),推动家政服务业线上线下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多元化发展、品牌化发展,加快补齐家政服务短板,促进家政服务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家政企业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进一步开展家政服务机构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创建内容 按照家政服务机构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员工队伍建设、依法经营等方面的内容,组织认定一批规范诚信经营、服务质量过硬、经济效益较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单位(各省辖市推荐名额见附件),由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授予"河南省重点家政服务机构"牌匾和证书,并在全省推广表彰.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抓点与抓面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家政服务机构对照创建要求开展自查,政府有关部门和家政服务业协会积极做好创建的指导和监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家政服务品牌机构创建活动,扩大家政服务品牌知名度,促进线上线下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引导带动家政服务企业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促进行业规范化管理;

引导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提高技能水平,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奠定基础;

不断提升家政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合格人才;

逐步完善家政诚信服务管理、家政服务机构日常业务信息化管理,加快形成便捷、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

二、工作步骤

(一)申报审核 各省辖市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等部门负责本地品牌单位创建的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商务部门要明确进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提出创建申请,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等部门按照《河南省品牌家政服务机构建设规范》(附件1)要求,把在当地信誉度较高、影响力较大、营业额和税收名列前茅的机构,择优确定承担品牌创建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部门负责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获得的证书等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内容,品牌建设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2、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正副本复印件 );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证明);

4、2012年以来获得的各种家政服务方面的荣誉证书;

5、2017年营业额和缴纳税金的证明材料;

6、实行"员工制"的证明材料;

推荐上岗服务人员数额的证明材料.

(二)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由各省辖市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部门负责,按照《河南省创建家政服务品牌机构验收评分表》(附件2)的要求,对品牌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对申报单位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10月15日前完成考评验收工作,10月20日前将验收意见及验收评分表复印件分别报送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备案.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将适时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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