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4-04-20 |
一、总体安排
(一)创建内容 按照家政服务机构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员工队伍建设、依法经营等方面的内容,组织认定一批规范诚信经营、服务质量过硬、经济效益较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单位(各省辖市推荐名额见附件),由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授予"河南省重点家政服务机构"牌匾和证书,并在全省推广表彰.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抓点与抓面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家政服务机构对照创建要求开展自查,政府有关部门和家政服务业协会积极做好创建的指导和监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家政服务品牌机构创建活动,扩大家政服务品牌知名度,促进线上线下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引导带动家政服务企业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促进行业规范化管理;
引导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提高技能水平,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奠定基础;
不断提升家政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合格人才;
逐步完善家政诚信服务管理、家政服务机构日常业务信息化管理,加快形成便捷、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
二、工作步骤
(一)申报审核 各省辖市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等部门负责本地品牌单位创建的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商务部门要明确进度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提出创建申请,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等部门按照《河南省品牌家政服务机构建设规范》(附件1)要求,把在当地信誉度较高、影响力较大、营业额和税收名列前茅的机构,择优确定承担品牌创建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部门负责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获得的证书等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内容,品牌建设情况,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2、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正副本复印件 );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证明);
4、2012年以来获得的各种家政服务方面的荣誉证书;
5、2017年营业额和缴纳税金的证明材料;
6、实行"员工制"的证明材料;
推荐上岗服务人员数额的证明材料.
(二)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由各省辖市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部门负责,按照《河南省创建家政服务品牌机构验收评分表》(附件2)的要求,对品牌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对申报单位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10月15日前完成考评验收工作,10月20日前将验收意见及验收评分表复印件分别报送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备案.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将适时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