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4-23 |
10 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签订合同送交市采购办备案).
(二)进场时间:2017年2月20日前.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37.7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有拦标价,开标前三日公布).
12 项目经理答辨: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到投标现场进行现场答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物业管理方案、紧急预案及人员配备等内容的讲解,特别是项目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 项目经理答辨时间10分钟,答辨的同时现场核验原件.(参加答辨的项目经理须携带物业师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管理员)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到评标现场)
2、投标现场答辨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后进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不满足此条件,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服务期间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须常驻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工作,且确定项目经理后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注:未参加项目经理面试的,为无效投标.
13 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14 物业公司委托有关设施、设备维修、维保单位时,应向招标人报告,并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人若不同意或要求更换外包单位时,物业公司应无条件接受,并做好与外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建设学校 (2)本次招标的内容: 物业服务:包括保安、保洁、综合管理、工程维护等方面服务(详见
第三章管理技术要求及服务规范)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签订合同送交市采购办备案). (4)进场时间:2017年2月20日前.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季度第一个月份的前10个工作日内,物业管理委员会对上一季度的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且无服务质量、投诉问题时足额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
如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满意度测评达不到90%以上,服务期内发生质量、投诉等问题的,支付季度服务费95%.余额5%在最后一个季度支付,并视整改情况按一定比例扣罚.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项类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且目前至少有1项在管项目(以服务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