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4-04-23 |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项预算金额.(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4. 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中标人免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