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4-04-26
代码份号隆残发〔2019〕5号 隆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办理隆昌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 就业情况网上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为扎实有效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快构建和谐隆昌进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现将我市办理隆昌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及时间 全省统一使用"四川省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

网址:http://www.

scliangfu.com,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申报流程操作见附件.

二、办理要求 隆昌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6%,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凡是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办理隆昌市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程序,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规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完成后7个工作日到市残联领取确认书.用人单位应于每年7月至12月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已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定的《四川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审核确认书》,税务机关凭此确认书核定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认定条件及要求

1、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在岗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个人资料或劳动合同原件)

3、上年度工资明细(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上年度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上传原件扫描图片,同时在领取确认书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以便归档保存).

四、残保金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注:教育局负责通知各学校 ,卫生局负责通知各医院,文体广新局、水务局等单位负责通知下属单位,企业由各属地镇街负责通知) 联系

电话:0832-6878536 附件:隆昌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流程 隆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 年01月08日 附件: 隆昌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流程

一、申报

网址:http://www.scliangfu.com

二、操作步骤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