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4-04-27 |
(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沥青储罐的油渣、导热油、废弃活性炭等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要求建设.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加强柴油、重油等风险物质储运、使用管理.储油罐池底、输油管线做好防渗、防腐蚀处理,罐区设置隔水围堰(防火堤),设置事故池.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请富宁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 2019年4月29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