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4-04-27
台山市教育局 台教办〔2018〕103号 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单位: 根据台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深刻吸取清远"4・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台消安办〔2018〕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制定了《2018年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和校园安全.

联系人:廖艺洪,联系

电话:5516141,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台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台山市消防大队 2018年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吸取清远"4・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杜绝校园消防安全的漏洞和死角,进一步改善我市校园消防安全环境,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校园范围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依法督促各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我市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台山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消防重点部位.检查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学生 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等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标准配备到位;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

通电线路、通燃气软管是否老化,是否漏电漏气.

(二)检查消防责任落实.检查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人员;

机房控制室、配电室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等)是否经过专业消防培训,能否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三)检查落实消防工作的细节.消防检查期间,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是否开展"以上一次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是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检查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

重点部位的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等.

(四)检查老旧建筑物.对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校园老旧建筑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重点针对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措施、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方面内容,加大整改力度,达到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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